办了张会员卡,商家突然跑路,卡里的钱“打水漂”;说好一次充值500元可享受优惠,可去洗车时才知道,“节假日”不能使用,还得自己掏现金……预付式消费对于多数市民并不陌生,尤其是在美容美发、洗车、健身等服务领域比较普遍。然而,本该是刺激消费、合作双赢的消费模式,却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了诸多问题。
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成都市消协发布了《成都市预付式消费调查报告》,分析了当前预付式消费的市场现状。
预付式消费文化娱乐体育投诉多
预付式消费也称提前消费,是指消费者为了特定的商品或服务向经营者预先支付一定的费用,然后从经营者处按次或按期享受商品或服务的一种消费方式。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预付式消费出现在很多行业,大至集团性公司,小至小摊小店,都成为预付式消费的经营主体,并以会员卡、充值卡、优惠卡、消费券等形式体现。
不过,由于经营主体良莠不齐,再加上缺乏相关的监管,这种消费方式凸显的问题也越来越多。2016年,四川省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类投诉较前一年大幅增长,这些投诉中,大部分与预付式消费有关。2017年1、2月,针对预付式消费存在的主要问题,成都市消协展开了消费者调查活动。
近九成消费者被商家自定条款限制
参与调查的有10500位市民,其中,有8610位消费者表示使用过预付式消费,占被调查人数的82%。
根据调查,便于结算、方便携带是大家选择预付式消费的主要原因。不过,在消费过程中,消费者对于预付式消费的满意度一般,“吐槽”最多的,就是商家未能够如实告知注意事项。
大部分消费者表示,办理预付式消费卡后,在实际消费时,常常被商家制定的各种条款限制。调查显示,8610位使用过预付式消费的消费者中,有7560位消费者表示其在消费过程中,遭遇过“节日假期不能享受优惠”的规则限制。类似的规则还表现在:6615位消费者表示遭遇过“不能以折扣价购买商品”的限制;3885位消费者表示遭遇过“不能多人同时使用”限制;6825位消费者对“对充值金额作最低额度限定”的限制有过切身体会;6510位消费者则被“本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憋出了“内伤”。还有2415位消费者遭遇过更多类型的消费限制。
商品服务与宣传不一致、不能延期使用又不退余额、办理预付式消费时拒签合同等,也让消费者怨声载道。
专家建议修订法规设准入门槛
当前,在预付式消费领域虽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保障消费者权益,但相应的监管体系存在滞后性,导致经营者忽视或故意降低服务质量、违约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也就导致,当发生经营者逃逸、倒闭、关门等消费风险时,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及时、有效、彻底的保障。
为此,成都市消协秘书长庄卫兵建议,相关部门应加快修订和完善相关预付卡及预付式消费的地方性法律规定,对提供预付式消费的商家的资格、规范、保障、监督、法律责任进行细化规定,并尽快推行预付式消费准入和保障制度,明确经营者、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规范预付式消费秩序,预防预付式消费系统风险。
此外,2012年出台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中,虽明确规定发卡企业需在商务部门备案,但是落实相关备案细则需要商务、工商、市场监管等部门做好衔接配合。庄卫兵建议,应细化监管办法,明确监管部门和监管职责,避免推诿扯皮。(记者吴冰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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