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17 11:54 来源: 成都日报 3月16日,成都市委召开常委会议,审议了《关于落实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创新事业单位人才管理体制机制的若干意见(送审稿)及其配套文件》、《关于进一步深化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的意见(送审稿)》。市委书记唐良智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市委副书记李仲彬,市委常委朱志宏、王忠林、陈建辉、刘仆、胡元坤、吴凯、王波、罗相水、谢瑞武、廖仁松、王川红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伟,市政协主席唐川平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加快事业单位人才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是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的重大举措,对于成都市加快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自主创新示范区和自贸区建设,充分发挥事业单位在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中的作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自觉推进改革;要落实政策措施,把事业单位人才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纳入总体规划,结合实际细化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在改革过程中加以总结完善;要加强宣传引导,引导事业单位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支持改革,主动参与改革,热情投身改革,务求改革取得实效。
会议指出,成都市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经过几年的实践,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要认真总结梳理、深化完善。下一步,要加快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多元供给机制,加快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进一步深化。一要坚持改革主线。要进一步强化有钱办事和民主议事,完善群众广泛参与的民主管理机制,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同时,要切实履行政府提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责任,不断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二要强化使用绩效。要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着力解决农村群众关心关切的治安维护、环境治理、文化活动、交通出行等问题,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村群众的认同感、获得感和幸福感;要坚持项目统筹实施,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杜绝形式主义,做到少花钱多办事。三要落实监管责任。要以制度建设为重点,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加强资金监管、完善民主程序,杜绝村公资金管理使用中出现“小官大贪”和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政府副市长,市政协副主席,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长助理等列席会议。(记者 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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