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 10起家事案中8起获调解

作者:郭静雯 来源:四川在线
2017-03-21 16:3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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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消息(严俊溢 记者 郭静雯)夫妻之间拌嘴吵架,一言不合就到法院闹离婚。近日,一对结婚近30年的夫妻向安岳法院提请离婚,意外的是,法院并未直接开庭审理此案,而是向当事双方发出了一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仅一天后,二人便心生悔意,提出撤诉。

这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是由安岳县法院于今年1月新设立的“家事少年审判庭”发出。作为首批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安岳“家事少年审判庭”专门审理市民的家务事。截至目前,已受理案件121起,其中79.6%以调解结案,调解率远高于往年同期。

法理之外有人情

“柔性药方”专治冲动离婚夫妻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家事类案件不同于其他案件,涉及到血缘和亲情,单靠法理,不足以应对案件的复杂性。

前文中提到的夫妻张某和田某因冲动离婚,“按照以往的审判制度,夫妻双方只需提供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明,法院在受理案件后,首先会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即进行开庭审理,而处于冲动期的夫妻多半不接受调解。”“家事少年审判庭”庭长蒋新儒表示。

此外,以往的庭审需要夫妻双方在法庭上进行陈诉和辩论,这种对抗式的审理方式会导致当事人之间矛盾激化,很容易导致高离婚率和家庭关系彻底破裂。

蒋新儒介绍,法院每年所受理的婚姻纠纷中,冲动式离婚的夫妻占大多数。为此,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在全国选择多个基层法院或中级法院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安岳法院被确定为四川省首批27个法院或人民法庭试点单位之一,成立就“家事少年审判庭“,专门负责审理当地婚姻纠纷以及涉及到继承、赡养、抚养等家事问题的类案件。

“离婚冷静期”通知书就是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中的一项创新举措。这相当于给夫妻双方开具了一个“柔性药方”,让其能冷静思考是否确实需要离婚。“冷静期”的时间为3个月,原则上“冷静期”内不得向对方提出离婚。同时,“冷静期”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在收到通知书一天后,前文中的夫妻二人便进行了撤诉。二人表示:“险些因为冲动就断送了30年的感情,幸好有一段冷静期,让双方都能够回心转意。”

警示离婚夫妻

将未成年人刑事案纳入审理范围

值得一提的是,与其他试点法院有所不同,安岳法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将全县涉未成年人犯罪、被害人为未成年人的性侵等刑事案件也纳入“家事少年审判庭”审理范围。

“以往未成年人犯罪案例研究发现,大多数实施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均为单亲家庭或再组合家庭。”蒋新儒说,将二者审判结合起来,也是向前来起诉离婚的夫妻发出警示,希望其能慎重考虑。

除此之外,安岳法院还将传统的审判庭改建为“圆桌式”审判庭,将以往当事人需要互相对峙、法官“高高在上”的审判模式改为大家依桌而坐,避免了当事人矛盾进一步激化。庭审不予公开,除当事人与法官外,其余人员一律回避。不仅如此,安岳法院还新修建了“心理疏导室”、“情绪发泄室”等设施,对存在心理问题的家事案件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和情绪发泄,最大限度助力纠纷的化解。

据了解,自“家事少年审判庭”成立以来,截至目前共受理案件121起,其中79.6%以调解结案,仅20.4%的案件进入了审判程序,调解率远高于往年同期。今后,安岳法院将建立家事审判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成立家事调解委员会,邀请专业咨询和辅导机构协助家事案件审理。同时,在案件案后进行跟踪、回访及帮扶,进一步完善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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