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市州今日开招公务员 成都831个名额等你来

作者:陈婷 来源:四川在线
2017-03-21 16: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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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陈婷)3月20日,四川20个市州同时启动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简称“参公人员”)工作。有意并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于2017年3月21日至2017年3月27日8:00时,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报名。

这20个市州分别是:成都、自贡、攀枝花、泸州、绵阳、广元、遂宁、内江、乐山、南充、宜宾、广安、达州、巴中、雅安、眉山、资阳市和阿坝、甘孜、凉山州。

记者为大家梳理了这一批招考信息的主要内容:

【招考对象】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招考对象中“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此类考生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止2017年3月21日(此次公招报名第一日),报考人员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以及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对象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截止2017年3月21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四川省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等五项目人员。其中:“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者需服务期满2年。

【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21日至3月27日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

【考试内容和时间】

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

笔试时间为2017年4月22日(星期六)

笔试折合总成绩的计算:笔试折合总成绩(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70%+笔试加分。

【加分政策】

“5 12汶川地震”和“4 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和少数民族考生在报考相应职位时,可享有笔试加分资格。

【考务费减免条件】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等材料;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4.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不予减免笔试考务费用。

【录用情况】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两年。

本次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通过定向考录优惠政策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含试用期)。符合上述规定的乡镇新录用公务员须向用人单位、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书面承诺服务年限,凡不承诺服务年限的,不予录用。服务期限未满的,一律不得转任至上级机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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