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市县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不少于45人 具备连续24小时救援能力

作者:庞莹 来源:四川在线
2017-03-22 11: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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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市县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不少于45人 具备连续24小时救援能力

资料图: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庞莹)地震发生后,距离最近的紧急救援队伍对抢险救援起着关键作用。日前,四川省质监局正式颁布了由四川省地震局起草完成四川省《市县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建设要求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该标准为首次发布。 《标准》要求市县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不应少于45人,应具备在1个工作场地连续24小时开展救援的能力和对邻区进行支援的能力。

四川各市县已有100多支救援队伍

“根据国家和省上防震减灾方面的相关要求,破坏性地震发生后,2小时内救援队伍能赶赴灾区开展救援。”省地震局应急救援处处长江小林告诉记者,“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我省加强了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建设,目前我省市县已有100多支救援队伍,但发展不平衡。

“很多地方有救援队伍,但在编制、结构、装备配置、后勤保障等方面不完备,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应急协同性的发挥。"江小林进一步强调,这也是出台这一标准的初衷,旨在为我省已有市县救援队的完善以及将要建设的救援队的组建提供指导,对于提高救援能力、协调救援行动、最大程度的减轻人员伤亡具有重要意义。

救援队伍要接受分级测评和注册

在职能定位上,《标准》要求各地充分利用消防等现有队伍,建立市县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主要任务是搜索与营救地震及其它因素造成的建(构)筑物破坏、倒塌废墟及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中的受困者。《标准》从总体要求、队伍结构、装备配置和后勤保障等四个方面,对市县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提出建设标准。

在总体要求上,市县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不应少于45人,应具有自己的队伍名称、队旗和队徽。应建立行动规程、管理制度和指挥协调机制,具备指定的训练场地和设施。应具备在1个工作场地连续24小时开展救援的能力、对邻区进行支援的能力和自我保障3天的能力。

在队伍结构上,市县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的组织结构应包括:管理组、搜索组、营救组、医护组和保障组。在装备配置上,应包括侦检装备、生命搜索装备、破拆切割装备、顶升支撑装备、动力照明装备、信息通讯装备、医疗救护装备、辅助装备、个人装备、后勤保障和机动运输装备。

在后勤保障上,应具有营建本队现场行动基地的设备、物资和能力,具有本队救援装备所需的釉料等保障物资和能力,具有本队救援人员人身安全保护等保障物资和能力,具有在救援现场生活等保障物资和能力。

《标准》还要求市县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要组织开展专业训练与考核,接受分级测评和注册。

政府应急准备能力评价体系明年在全省启用

“《标准》着重在队伍的组织管理架构和后勤保障上作出要求。”省地震局应急救援高级工程师郭红梅解释,这两项都是原来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薄弱环节,队伍的组织管理架构和后勤保障直接关系救援能力,对这方面加强十分必要

对各地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如何检验?江小林告诉记者,目前省地震局正在研究“政府应急准备能力评价体系建设”,应急救援能力评价是其中一个重要方面。评价体系是一个指标性的量化程序,目前正在成都、凉山、雅安等地试点。试点后,将进一步研究修订,预计明年将在全省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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