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中院成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和环境资源审判庭

作者:袁丽霞 来源:四川在线
2017-03-24 10:5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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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消息(古笑言 记者 袁丽霞)3月23日,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该院正式成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和环境资源审判庭。

据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彭惠琴表示,近年来环境资源纠纷数量呈现出较快增长趋势,需要成立更加专业化的环境资源审判庭审判相关案件。而成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可以引导更多的“僵尸企业”通过破产程序实现债务的有序清偿、职工的有效安置,实现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

据了解,2015年至今,眉山全市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民事案件453件,行政案件102件,刑事案件99件,主要涉及破坏动植物和矿产资源、非法占用农用地、环境监管失职、渎职等类型犯罪。比如,被告人夏某等人以租赁土地为名,对东坡区太和镇某村土地中的连砂石大肆采挖,截止案发共计非法采挖六千余方,非法获利近二十万元,不仅造成当地环境资源的破坏,还对岷江河堤的安全造成极大隐患。夏某等多名被告人最终以非法采矿罪,被判处九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除对非法获利予以没收外,还判处了相应罚金。法院充分利用刑罚,严厉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此次眉山中院新设立的环境资源审判庭主要审理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环境监管失职等涉及环境资源保护的刑事案件,与自然环境和资源相关的侵权责任纠纷、与资源有关的物权和合同纠纷民事案件,涉及生态环境保护、资源行政管理等的行政案件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

此外,眉山还要推进辖区内符合本地实际的环境资源专门审判组织或者机构建设。如对林业和旅游资源丰富的洪雅县,积极推进建立以环境资源保护旅游消费纠纷为重心的审判机制;对地处天府新区的彭山、仁寿县建立以土地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为重心的审判机制,并逐步健全全市法院专门审判机制。

而设立清算和破产审判庭,是因为过去法院“案多人少”,缺乏破产审理专门机构等,导致企业破产案件受案数和审理效率均不甚理想。

据彭惠琴介绍,此次设立清算和破产审判庭可以实现清算、破产审判“三落实”(即落实专门的清算、破产审判机构,落实专业的清算、破产审判人员,落实严格的清算、破产审判责任)。

为了确保两个新设立的审判庭工作顺利开展,眉山中院在刑事审判、民事审判、行政审判三个方面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了“环境资源审判庭”,实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挑选熟悉清算与破产案件审理工作的专业法官,组成清算和破产审判庭,集中力量办理清算与破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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