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不听劝坚持驾装载机返程酿事故,雇主需担责?

作者:王代强 来源:四川在线
2017-03-26 08:2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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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消息(徐远松 记者 王代强)雇员雨夜驾驶装载机作业,完成后不听劝告坚持驾驶装载机返程,结果在途中发生事故。在这样的案件中,雇主与雇员谁应当承担责任?近日,攀枝花市盐边县人民法院就成功调解了一起因驾驶装载机发生事故而引发的纠纷。

去年10月,高某雇用毛某驾驶装载机为其在盐边县永兴镇苍蒲村的原石英砂厂装碎石。10月18日凌晨3点,毛某在装碎石时,天下起了细雨。碎石装载完毕后,因照明条件不好,现场负责人劝说毛某将装载机停在砂厂,用摩托车将毛某送回驻地,但毛某坚持将装载机开回距离砂厂五公里的工棚。

途中,由于天气不好和路面湿滑,装载机侧翻致毛某受伤住院治疗,装载机亦受损。事后,毛某与高某因相关赔偿问题协商未果。今年1月3日,毛某诉至法院,要求高某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等近35000元。

案件受理后,盐边法院承办法官分别听取了当事人的意见,并经开庭审理综合了解了案件事实。经分析,承办法官认为双方有调解的可能,为了更好的解决双方的矛盾,通知双方到庭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首先对此次纠纷的产生过程进行了梳理。毛某受雇于高某,为被告装载砂石。在工作过程中,高某应为毛某提供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保障毛某的生命安全,毛某也应遵守被告的工作规章制度。

事故发生时,由于天气变化,高某未能阻止毛某将装载机开回驻地,存在过错;而毛某作为装载机驾驶员,明知在天气不好的情况下不能驾驶机械,仍继续驾驶装载机,也存在过错。

理清相关法律关系之后,高某与毛某对自己存在的过错有了一个较为明确的认知。最终,双方均在原有意见上做出让步,高某当庭支付毛某10000元赔偿款,一场矛盾纠纷就此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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