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去年发放食安举报奖励金近128万 单笔最高超8万

作者:张庭铭 来源:四川在线
2017-03-31 15: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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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去年发放食安举报奖励金近128万 单笔最高超8万

成都去年发放食安举报奖励金近128万 单笔最高超8万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张庭铭 李丹) “去年,我们共发放投诉举报奖励金127.95万元。其中,最高奖励金额从30万元提高到60万元,欢迎各位群众积极举报。” 3月31日,在2017成都市食品药品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启动现场,成都市食药监局投诉举办中心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据相关数据统计,2016年全年成都市发放举报奖励1055件,同比去年增长74.67%;发放投诉举报奖励金127.95万元,同比去年增长79.08%。其中,1000元(含)以下的案件945件;1001元-10000元(含)的案件91件;10000元以上的案件19件,单笔最高奖励金额达到了8.16万元。

“我们举办这样宣传日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广大的群众知道食品药品安全投诉的渠道以及相关的奖励。去年我们有40%左右的处罚案件都是通过投诉举办获取的,所以投诉举报对我们日常监管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该负责人表示,在2017年,他们还进一步加大投诉举报的奖励力度。同时还将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扩大投诉举报的渠道。

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渠道:

电话:12331

网络:各级食品药品监督局网站、官方微信、微博

信件:各级食品药品监督局或其投诉举报机构

走访:各级食品药品监督局或其投诉举报机构

典型违法案例通报:

(一)案例一

2016年3月14日,陈某某举报银犁市场内卸货平台堆放有无中文标识的冻鸡爪。

处置情况:

青白江食药监局接到举报后,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查获无中文标识、未经检验检疫的鸡爪产品11.67吨,当事人涉嫌销售未经检验检疫鸡爪产品,现场对当事人销售的无中文标识鸡爪产品11.67吨采取查封措施。于2016年3月14日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在青白江区银犁市场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中,于2016年2月以每吨7800元的价格购进无中文标识的冷冻鸡爪产品11.67吨,货值金额共计91026元。青白江局对查封当事人无中文标识的冷冻鸡爪产品11.67吨予以没收;罚款682695元。

给予举报人16000元的奖励。

案例二

2016年1月13日,邛崃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接群众举报:位于邛崃市临邛镇高水井街50号王鹏宇小火锅店非法使用回收油。

处置情况:

经检查发现,该店二楼厨房内有一盆熬制好的火锅底料,另有一桶油脂状的类似于火锅底料的液体正在熬制,在三楼发现有两桶熬制好的油脂状类似于火锅底料的液体。据该店负责人王鹏宇称二楼厨房内正在熬制的油脂状的液体为回收顾客食用过的火锅油,三楼正在熬制及熬制好的是使用牛油、清油、香料等为原材料炒制的火锅底料,然后将熬制好的回收火锅油加入少许到新炒的火锅底料中。

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构成犯罪,2016年1月26日将案件移送邛崃市公安局。

给予举报人1万元的奖励。

(三)案例三

2016年1月28日,举报人王某以匿名方式举报“金牛区沙河源街办古柏村剑龙钢材城二区2排与三区3排之间的仓库内有违规批发药品”的违法行为。

处置情况:

金牛局执法人员即刻到举报现场进行调查,但举报所指的仓库处于关门状态,未发现违法经营行为。2016年3月3日,接到举报人王某再次举报后,金牛区食药监局和沙河源派出所执法人员在举报人带领下,对金牛区沙河源街道金丰路666号剑龙钢材城进行检查,在现场发现3区2排50-54号左部、中部、右部3个店铺共摆放331件各种药品,现场群众均说与该三家店无关,未能找到当事人,且现场未发现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鉴于该三家店涉嫌无证经营药品,金牛局立案调查,在现场扣缴三家店药品,由金牛区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分别认定,货值金额合计462842.30元。经查实举报人王某举报的违法行为属实,涉嫌非法经营罪,已移交金牛区公安局。

给予举报人27770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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