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守“红线”:
人均住房不超25㎡和户均自筹不超1万元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李淼)4月1日在成都召开的四川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电视电话会提出,今年是易地扶贫搬迁时间任务双过半关键之年,全省搬迁任务为33万人,今年计划脱贫摘帽的16个县也将提前实施“十三五”的全部搬迁计划。
四川开出时间表,要求各地3月底前住房建设要全面开工,确保7月底前完成住房建设任务,10月底前完成旧房拆除、宅基地复垦、配套设施建设等工作。
四川明确,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首先是严守政策底线,特别是要严格执行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和户均自筹不超过1万元的政策标准,不能默认、放任超标建房;也不能将生产附属设施与生活必备设施相混淆变相增加住房面积;更不能让贫困户因建房而举债,加重脱贫负担。
四川将围绕今年16个摘帽县、3700个退出村、105万脱贫人口,紧盯33万贫困人口搬迁任务,规范有序推进项目建设,精准聚焦居住“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对计划搬迁对象进行全覆盖地识别筛查,适时做好对象动态调整。同时,坚持安全第一,时间服从质量原则,确保每一处搬迁项目都是质量过硬、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品质工程、“百年工程”。
为确保搬迁群众“稳定住、可发展、能致富”,四川将找准“穷根”,因人而异“对症下药”,大力培育增收产业,在规划上因地制宜培育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在产业确定上充分遵循群众意见,深入做好市场调研,切忌盲目跟风;在产业规模上既要做到精准到户又要坚持区域连片、适度规模,增强产业发展生命力;在产业培育上要大力扶持龙头企业、农民专合社和扶贫互助组织等,积极探索多种经营模式;在产品销售上要着力抓好产销对接,探索“网络扶贫”新路子。
四川将积极拓宽群众增收渠道,组织有劳动力的搬迁群众定期参加实用职业技能技术培训,鼓励支持引导本地企业尽可能多招收建档立卡搬迁人口就业;用好返乡创业贷款分险基金和创业担保贷款,鼓励搬迁群众自主创业;探索合作经营方式,鼓励无劳动能力的搬迁对象将土地、林地等生产资料折价入股当地农业企业、农业专合组织,按股分红;探索将使用扶贫项目资金修建的道路、水库、塘堰等集体资产使用权折资入股当地农业企业、农业专合组织、种养大户等经营主体,让搬迁户和村集体分享股份收益。对丧失基本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重特大疾病患者等特殊困难搬迁户,用好兜底政策,做到“两线合一”。
四川今年将把易地扶贫搬迁资金项目监管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跟踪稽察范畴,每月对1—2个市州开展一次专项稽察,省上将按月通报稽察检查情况,并将其作为年度市(州)、贫困县党委和政府易地扶贫搬迁考核评分的重要依据,对出现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在年度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6年,四川易地扶贫搬迁取得阶段性显著成效,21个市州、144个项目县市区建成住房97686套,搬迁安置332680人,超额完成25万人年度搬迁任务;完成投资165.5亿元,投资完成率达109.6%。全省对搬迁人口中的17.5万人进行产业扶持,就业技能培训了6.2万人。25万搬迁人口中已核定脱贫17万多人,脱贫率达69.24%,实现“开门红”,为“十三五”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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