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察再出重拳 达州37家排污单位被立案调查

作者:殷鹏 来源:四川在线
2017-04-05 15:3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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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殷鹏)4月1日,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达州市委、市政府反馈了督察意见。指出达州市存在生态环境质量亟待改善、环境保护工作履职不到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贯彻不力、部分突出环境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环境安全隐患问题突出、环境监管执法不到位等六大问题,并要求达州市抓紧制定整改方案,于督察意见反馈后30个工作日内报省委、省政府。

督察组督察指出,达州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较差。2015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4%,低于80.5%的全省平均水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91微克/立方米,比全省平均浓度高出19.7个百分点,连续两年未完成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目标。个别小流域水质较差,东柳河墩子河断面2015年水质为V类,2016年上半年水质恶化为劣V类。乡镇集中式饮用水地表水、地下水点次达标率均呈下降趋势。2016年主城区区域噪声等级由二级升至三级。

达州市在扬尘污染控制、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禁养区取缔或搬迁、化肥农药减量化、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医疗废物监管等方面工作推进不力。化学需氧量、氨氮削减未完成“十二五”总量减排目标任务。16个国家重点流域规划项目,仅完成6个。26个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还有8个未完成。

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严重滞后。达州市乡镇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成率不足10%,渠县无一家建成。4个工业园区未按要求建成集中式污水处理厂,223个乡镇的生活垃圾未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推进不力,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2839家,仅701家完成整治,禁养区内待取缔搬迁的686家。达州钢铁集团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环境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存在项目未批先建、批建不符、在线监控设备异常、污染物超标排放、扬尘污染控制不力、生活污水直排等突出问题。

环境安全隐患问题突出。达州10个县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4个没有备用水源,108个乡镇未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已划定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只有少数几个封闭管理到位。

督察组要求,达州市要抓紧制定整改方案,于督察意见反馈后30个工作日内报省委、省政府。对移交的问题线索,达州市要逐条分析,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对涉嫌违法的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涉嫌环境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进行立案查处。

按照边督边改要求,达州市已将督察组交办的159件群众举报案件全部办结。截至3月29日,达州市共对37家排污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已处罚26家,处罚金额265.3万元,其余11家在处罚程序中。另外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起,行政拘留1人,责令停产企业3家,关闭企业5家,取缔畜禽养殖场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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