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依法管理灾后重建新村聚居点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7-04-08 12: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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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雅安市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已于今年3月29日经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并于4月1日公布。

将于7月20日起正式施行的该《条例》是雅安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第一部实体性法规,也是雅安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制定,标志着雅安市在运用法治手段建设管理灾后重建新村聚居点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同时为今后研究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2013年“4·20”芦山强烈地震后,经过三年不懈努力,灾后重建任务已基本完成,雅安新农村建设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随着三年重建任务的完成,有效地加强新村聚居点的管理,如何使雅安市新村聚居点在建设好的基础上能够巩固好、发展好,成为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雅安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吴雅明介绍说,立足于新村聚居点管理的需要,制定符合雅安市新农村建设与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是调整和解决雅安市新村聚居点各种复杂矛盾关系的重要手段,是巩固和发展灾后重建成果的重要载体,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吴雅明说《条例》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新村聚居点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制度设计,解决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 《条例》在起草过程中听取了县(区)、乡、镇、村组、新村聚居点,基层立法联系点,相关行政部门,全国人大、省人大立法专家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条例》规范能够行之有效,落地生根。(中国日报四川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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