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破获首例污染环境案 “环保+警察”查获400多吨煤焦油

作者:袁丽霞 来源:四川在线
2017-06-08 14:2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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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袁丽霞)一个煤焦油作坊,周围群众反映常常闻到刺激的气味……但是环保部门工作人员上门时又大门紧闭……通过“环保+警察”的联合执法,不仅关停违法作坊,还逮捕了犯罪嫌疑人,目前正在移送起诉过程中。由此,眉山破获首例污染环境案。

6月8日,记者从“眉山市集中打击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情况通报会上获悉,该市为期3个月的专项行动,侦办了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24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员16人,此方面的刑事案件立案数实现了近10年来零的突破。

现场“硬气”执法 处理违法煤焦油作坊

据眉山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支队长赵友中坦言,长期以来,由于环保部门的监管以行政执法为主,面对严重的环境污染行为,环保部门不能直接采取强制措施,导致出现了“企业无赖、环保无奈、政府无奈”的尴尬局面,涉污企业阻碍执法、抗拒执法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面对违法企业,环保部门也大多是罚款、关停的处罚。

为此,眉山市成立市公安局环境犯罪侦查支队,东坡区、丹棱县成立了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其他区县正在积极组建。环境犯罪侦查支队、大队的成立,使公安机关可以提前介入并与环保部门密切配合、联合执法,无论是证据搜集、案件认定还是违法犯罪嫌疑人抓捕、审查,都更为迅速、精准、高效,进而不断提升了环保执法的威慑力、穿透力和溯及力。

比如东坡区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就确定了5名专职的“环保警察”,为了提高专业性,还专门抽调了曾经在该市环保局监测中心工作过的申林加入队伍。

文章开头提到的煤焦油案,就是东坡区人邓文某在该区思蒙镇娴婆村与乐山市夹江县交界的地方租用土地建厂,伙同邓卫某、邓良某、马成某等人在没取得资质及相关许可证明的情况下大量收购、加热、销售煤焦油,严重污染环境。

在群众的举报后,东坡区环保部门和公安分局联合执法,现场查获了400多吨煤焦油,将犯罪嫌疑人逮捕。

当时,东坡区环境犯罪侦查大队还没有正式挂牌,但是两个部门的联合执法已经形成正轨。

今年4月14日,东坡区环境犯罪侦查大队正式在该区环保局设立警务室,两名环保警察驻地办公。按照“信息共享、常态合作、查办及时、打击有力”的原则,近1个多月来,及时侦办涉嫌环境违法案件8起,其中3起违法责任人分别被行政拘留5—10日;1起涉嫌环境犯罪人被刑事拘留,已起诉;其余4起案件正在侦办中。

“‘环保警察”威慑力大。”对此,东坡区环保局局长刘江涛很有体会。

6月3日,该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发现某废品回收站涉嫌收购危险化学物品,通知该回收站负责人到部门进行处理。但是该负责人一直称人在外地,一直推脱。“我们打了10多个电话,都没有用。”刘江涛说,6月4日晚,该区公安分局环境犯罪侦查大队负责人打去电话,第二天一早,该回收站负责人的委托人就到了区环保局。

形成工作机制 让“眉山蓝”越来越多

“环保警察”有效发挥作用?东坡区公安分局、区环保联合执法,系统制定了联合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工作领导机制、驻班机制、会议机制、执法机制、考核机制等五项工作机制,常设联络员、紧急案件联合处置和重大案件会商督办。不断完善线索通报、案件移送、联合调查、信息共享和奖惩机制,为联合有效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构建了长效工作机制。

眉山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罗毅表示,环境犯罪侦查支队、大队的成立,使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不再受到环保部门行政执法权的限制,公安机关可以提前介入并与环保部门密切配合、联合执法,无论是证据搜集、案件认定还是违法犯罪嫌疑人抓捕、审查,都更为迅速、精准、高效,进而不断提升了环保执法的威慑力、穿透力和溯及力。

今年2月,眉山市下发了《集中打击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公检法司和环保、法制办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启动了为期3个月的专项执法行动,先后3次下发了《全市集中打击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挂牌督办案件》,截止目前,共立案挂牌侦办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24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员16人,其中,批准逮捕2人,监视居住2人,取保候审1人,行政拘留11人,环保行政处罚立案123件,行政案件立案数、打击处理数分别超过近十年总量的667%、433%。

目前,眉山 积极利用“12369”环保举报电话和微信、微博、网站,大力推行有奖举报制度,全面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据介绍,下一步,东坡区还要把触角向基层延伸,利用乡镇派出所、村警务室等力量查处环境犯罪案。

今年1—5月,眉山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00天,较去年同期提高2.4个百分点,“眉山蓝”的情况越来越多。岷江干流眉山段水质在常年优于入境断面水质的基础上,出境断面水质明显好转,主要污染指标总磷浓度下降17.4%,其余主要指标达到三类标准。青衣江、黑龙滩水质优于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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