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成都6月9日电(记者 李倩薇)记者9日从成都市人社局获悉,成都市将于7月1日开始全面推开长期照护保险试点,机构照护、居家照护每月最高定额标准分别为1676元和1796元,包括洗脸洗头、协助如厕、协助进食等31类护理项目。
随着老龄化加剧,长期失能人员特别是失能老人的生活照料成为社会关注焦点。据调查,截至2016年底,成都市60岁以上老人中有近8万长期重度失能人员急需长期照护服务。
据抽样调查,成都市每名失能老人每月照护费用在1500元—4000元不等,对普通家庭而言是不小的负担。
作为人社部确定的国家首批长期照护保险试点城市,成都市将在以往的社保“五险”中新增一项长期照护保险,试点期间先覆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再逐步扩大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目前,成都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有约675万人。
筹资方式方面,试点期间长期照护险将通过划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以及划转个人账户、财政补助等方式筹资,单位和个人无需另行缴费。参保人员根据不同年龄阶段,每月按比例从个人账户划转,今年的标准是不到个人账户划入额的十分之一。
长期照护保险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失能,经过治疗不能康复,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持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提出申请并进行失能评定,按不同的失能等级给予不同的待遇。机构照护、居家照护每月最高定额标准分别为1676元和1796元。
有别于其他社会保险或救助政策的现金给付,成都市长期照护保险主要拨付给服务提供者,可以是符合标准的医疗和养老机构,也可以是家人、亲戚、邻居等提供照护服务的个人。
从服务范围来看,成都市专门出台了《长期照护保险服务项目和标准》,将生活照料、护理照护、风险防范、功能维护等四大类31项保障长期重度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项目纳入其中,包括洗脸、洗头、口腔清洁、协助如厕、协助进食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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