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实行统一招生为主、自主招生为辅的形式

作者:阳帆 来源:四川在线
2017-06-13 16:3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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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阳帆) 6月13日,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2017年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实行统一招生为主、自主招生为辅的形式。其中,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由省统一管理。三年制招生工作由生源所在地的市(州)统一管理。

统一招生为招收初中毕业生的五年制高职、民族地区“9+3”免费教育计划招生和三年制中职统一招生工作,由市(州)招办按照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政策、办法,组织考生报名、填报志愿。五年制高职和民族地区“9+3”免费教育计划招生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录取,五年制高职录取安排在一般普通高中录取之前进行,五年制高职录取结束后赓即组织民族地区“9+3”免费教育计划招生录取;其它三年制中职招生由市(州)招办统一组织录取。参加普通高考(含“一类模式”高考)并填报藏区“1+2”招生学校志愿的录取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进行。

自主招生为凡具有我省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中职学校(含教育部公布有在川招生计划的外省招生学校)均可进行自主招生(五年制高职和民族地区“9+3”免费教育计划招生除外),进行自主招生的学校须在学校所在地以及生源所在地市(州)招办备案。自主招生学校应主动与生源所在地的市(州)招办衔接并按要求做好相应工作,当地招办应向社会公布自主招生的学校及专业,宣传自主招生的办法及要求。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录取手续在生源所在地市(州)招办办理。

考试方面,我省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工作由市(州)负责组织实施。

填报志愿上,高职学院面向藏区开展高中起点“1+2”模式高职教育(简称藏区“1+2”)的志愿填报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的方式,填报志愿安排在通知考生成绩之后,考生在7月5日12:00前完成填报(填报方法与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相同)。志愿设置分两段,第一段是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藏区“1+2”计划,设置1个志愿,第二段是其它普通高职学院藏区“1+2”计划,设置5个平行志愿,两段的每个学校志愿内均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调配志愿。

五年制高职学校志愿设置1个第一志愿、1个第二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可填报2个专业志愿及专业调配志愿(专业志愿分师范类专业志愿和非师范类专业志愿,师范类专业志愿在五年制高职第一批次录取,非师范类专业志愿在第二批次录取。五年制高职志愿与省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互不兼报;五年制高职志愿可与一般普通高中和三年制中职学校志愿兼报。

三年制中职学校志愿设置1个第一志愿、1个第二志愿和2个平行第三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可填报2个专业志愿及专业调配志愿。

录取上,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分两段安排在7月上、中旬进行,五年制高职师范类专业参加第一批次的录取,五年制高职非师范类专业参加第二批次录取。各市(州)招办组织进行的中等职业学校三年制中职录取工作在五年制高职录取工作结束后赓即进行,录取结束一周内应将本市(州)三年制中职统一招生录取库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录取控制分数线,五年制高职录取工作开始前,市(州)招考委、招生领导小组根据省教育考试院下达的五年制高职分市(州)招生规模,原则上按各地中考成绩总分的50%或以上拟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于7月7日前报省录取领导小组。各市(州)拟定的五年制高职录取控制分数线经省录取领导小组审定后执行。

中等职业学校三年制中职招生录取不划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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