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冉倩婷)6月13日,记者从蒲江县纪委获悉,蒲江县白云乡龙门村原主任杨某某虚报微型蓄水池骗取国家补贴,被判有期徒刑二年。
据蒲江县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2010年下半年,时任龙门村主任杨某某、支部书记祝某某、文书郭某某三人共谋虚报微型水利蓄水池建设骗取国家补贴。三人分别以自己和妻子的名义各虚报1口50立方米的微型蓄水池,郭某某再以祝某某、章某某等五名农户的名义虚报5口50立方米的微型蓄水池,共虚报微型蓄水池11口,骗取国家补贴55000元。案发后杨某某退缴赃款5000元。2017年5月,杨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司法机关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祝某某、郭某某另案处理。
蒲江县纪委介绍,蒲江县自今年5月中旬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以来,目前,已在全县形成了严格督查工作推进情况、严厉惩治“微腐败”的高压态势。
根据蒲江县纪委提供的最新数据,5月中旬截止目前,蒲江县纪委明察暗访该县56个单位,发现工作推进不力、氛围不浓厚、干部作风不实等方面问题69个,并通报了明察暗访情况;多形式公布“微腐败”问题举报电话,设立“微腐败”意见箱195个,收集、处理信访线索10条;“清仓起底”问题线索62件,立案13件17人,办结9件11人,曝光典型案例6件。蒲江县委巡察组巡察3个单位,发现“微腐败”问题线索4个,形成了严格督查工作推进情况、严厉惩治“微腐败”的高压态势。
“下一步,将进一步健全责任落实机制。”蒲江县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接下来,凡发现专项治理敷衍塞责、进度缓慢、弄虚作假、工作走过场的单位和个人,将坚决予以点名道姓通报,并严肃问责,真正将专项治理责任压紧压实到每一个基层单位、每一位工作人员,“同时,还拟增添专项治理措施”。
据了解,拟增添的专项治理措施,具体为蒲江县纪委提出的四个“建议”。蒲江县纪委提出:建议县委建立月分析制度、建议建立县领导督导机制、建议落实职能部门牵头任务、建议将专项治理工作纳入“两个责任”考核。“建议将专项治理工作纳入‘两个责任’考核,是要将专项治理工作纳入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考核之中,为的是在严格考核逗硬之下,增强各单位的各主动性和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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