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起,机动车斑马线不让行人 扣3分罚50

作者:张明海 来源:四川在线
2017-06-25 16: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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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起,成都开展“车让行人”专项治理

明日起,机动车斑马线不让行人 扣3分罚50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张明海)6月25日,成都市交管局召开机动车礼让斑马线专项治理行动新闻通气会,并向全市发出机动车“礼让行人”公开信。记者从通气会上获悉,6月26日起,成都将开展“车让行人”为重点的“七乱”交通违法专项治理,进一步减少路面交通致堵因素,改善交通秩序,增进城市交通文明,增强市民安全感。

明日起,机动车斑马线不让行人 扣3分罚50

成都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开展“车让人”专项治理行动,是依法保障行人在斑马线上的优先路权。在治理重点上,一是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二是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在执法标准上,一律依法予以罚款50元、记3分的处罚。

明日起,机动车斑马线不让行人 扣3分罚50

此次专向治理行动,成都交警将坚持零容忍、全覆盖、严执法,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执行,范围不仅仅局限于成都市主城区的各大重点路口,成都各区(市)县也将参照城区模式,开展不按规定让行行人的治理工作。

在执行中,成都交警将采取人机互动来严格执法。除交警现场查处外,成都交警进一步拓展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和天网视频抓拍功能,发挥现有球机抓拍专席和分控中心视频巡查作用,与路面执勤警力形成人机互动的天眼地网,及时发现和精准查处不按规定让行的交通违法,并形成常态、长效的执法机制。

对于交客运企业、出租车企业、网约车企业、校车、网约车、公务车等多车单位车辆违规的,将面临“二次处罚”。据了解,对上述车辆不按规定让行行为,除依法处罚曝光外,还将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抄告,督促单位按照内部管理规定再次进行处理,实行叠加管理。

除开展广泛宣传外,增设“礼让行人”交通标志也将迅速开始。成都将对人行横道信号灯和标志标线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在确保交通信号设施有效、科学、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行人过街信号灯配时,增设二次过街安全设施,特别是在未设置信号灯的斑马线前,科学增设“礼让行人”提示标志、斑马线夜间闪光警示设施,督促驾驶人形成良好驾驶习惯。

同时,记者了解到,此次专项治理行动中,成都先期确定了12个示范点位。这12个文明示范路口,为:武侯祠大街与蜀汉街交叉口、二环路西一段与逸都路交叉口、西体路与通锦桥路交叉口、一环路西三段与花牌坊街交叉口、莲桂南路与龙舟路交叉口、红星路二段与新华大道三槐树路交叉口、二环路西一段与大石西路交叉口、清江中路与青羊大道交叉口、二环路东三段与双林路交叉口、二环路东二段与建设北路三段交叉口、天府大道北段与府城大道东段交叉口、益州大道北段与盛和二路交叉口。

致全市市民的一封信

全市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

日前,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成都治堵十条”,对“科学治堵”进行了重大部署,让城市更和谐更宜居,让市民有更多获得感,更强的幸福感。我们将开展多项治理活动,“机动车礼让斑马线专项治理行动”便是其中之一。

治理城市交通拥堵,交管部门责无旁贷,文明守法参与交通,却事关每一位市民朋友,我们需要你们的参与,需要从你们身上散发的文明出行正能量。

斑马线是行人的生命线、安全线,更是一条礼貌线、文明线。斑马线前机动车与行人抢道,既是交通陋习,也是违法行为,《道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马路,应当避让。”

文明之行,始于足下。亲爱的全市交通参与人朋友们,今天的您也许是驾驶人,明天的您也许是行路人,而路上的行人也许就是您的亲人和朋友,换位思考一下,您愿意他们在斑马线时心惊肉跳,安全没有保障吗?

礼让斑马线,让出的不仅是安全,更是一种关爱和温暖。让我们相互理解和支持,把每一次道路上的相遇都变成温馨的礼遇。更让每一位市民,每一位到成都的游客,都感受到成都驾驶人的那份守法意识,那份文明与礼让。

亲爱的驾驶人朋友,希望您在行车时做到:行经斑马线时减速行驶,主动避让行人;遇到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时停车让行;如果路上没有红绿灯,也没有斑马线,遇有行人横过马路时,主动避让。

亲爱的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朋友,希望您在走路、骑车时做到:在过街时,请从斑马线、人行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通过;在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或人行横道时,请自觉遵守红绿灯的放行规定;在走路、过街时,请注意观察,谨慎通过,不要玩手机,不要有其他妨碍安全通行的行为,确保自身的出行安全。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让出安全、让出秩序、让出效率、让出和谐,让礼让成为一种凝聚广泛共识的成都习惯和成都文明,为我市加快建成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营造更加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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