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 马玉宝
成都交警在全市范围内以“机动车依法礼让斑马线”为重点的“七乱”交通违法专项治理正在进行。依据道路交通法规定,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行人在斑马线上的优先路权得到切实保障,过马路才能安全放心。不过,作为交通参与者,行人也应该承担起自己的安全义务,自觉遵守红绿灯的放行规定,不能因机动车的让行而“有恃无恐”。
开车人和行人是道路权利的分享者,也均是安全义务的承担者,交通的安全与通畅,从来就不是单方面的事情。长期以来,机动车人行道前不让行人的做法固然引人诟病,但不少行人过马路时的随意与漫不经心,甚至视信号灯如无物的行为也同样催生了“中国式过马路”的说法。许多过马路闯红灯者只图自己节省时间,去和正常行驶的车辆抢道,无疑也侵占了车辆的合法权益,同样是违法行为。此次的专项整治,虽然重点在治理未让行人的违法车辆,但并不代表行人可以就此免责,觉得“人到车前必有让”,过马路时便可毫无顾忌。
斑马线前,车辆需要礼让行人,红绿灯前,行人也需要遵守交规,交通的安全运行,两者缺一不可。据公安部交管局统计,近三年来,全国共在斑马线上发生机动车与行人的交通事故1.4万起,其中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导致的事故占了总量的90%,但人们也不能忽视那10%的“行人”责任。个别行人对“闯红灯”“抢黄灯”的急不可耐,为数不少的“低头族”,也是加大交通安全风险不可忽视的因素。
文明交通的构建,绝非一朝一夕,有赖于整治行动的常态化,有赖于执法者的严格执法,更有赖于每一个交通参与者的自律。斑马线上的安全,需要我们在严管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同时,加强严管行人闯红灯违法行为,更需要开车人和行人换位思考,不仅车辆要自觉礼让,行人与非机动车驾驶人也要增强守法意识,做到“红灯停、绿灯行”。如此,斑马线才能真正成为保护生命的安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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