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殷鹏) 6月27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我省将从今年5月至2018年2月,以成都、德阳、绵阳、遂宁、乐山、雅安、眉山、资阳8市为重点,在全省开展为期10个月的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行动。
记者了解到,目前省环保厅已印发《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今年11月至2018年2月为大气督查的重点时间段,“从往年经验来看,我省在冬季容易出现静稳、高湿等不利气象条件,所以要加大督查力度。”省环保厅大气处相关负责人解释说。
督查将采取省级部门分组督查、省环保厅抽调骨干力量集中督查、各地开展交叉检查等方式进行。督查内容包括省环保督察组发现的大气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各市(州)党委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情况、固定污染源环保设施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高架源”自动监测设施安装联网及运行情况、“散乱污”整治情况、涉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企业治理设施安装运行情况及其他大气污染治理任务完成情况等六方面。
据悉,本次督查发现的大气环境违法案件不仅要查处曝光,涉嫌犯罪的还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整体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大气污染问题突出的城市,则视情况采取挂牌督办、公开约谈和区域限批等强硬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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