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身份证后被人冒用注册公司咋办?成都工商:可投诉举报

作者:刘宏顺、刘佳 来源:四川在线
2017-06-29 19: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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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消息(记者刘宏顺、刘佳)继6月28日,四川在线报道《身份证挂失2年后为何有人还能用它注册新公司》后,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家住德阳的卢女士致电四川在线,反映同样遭遇了类似的事情,成都市工商局也第一时间与 四川在线问政四川(http://wz.scol.com.cn/web/)取得联系,表示已着手调查黎皮身份被冒用一事,同时向社会详细公开身份被冒用的处理程序。

德阳女子不能享受扶贫政策

6月29日,卢女士在电话中反映,2015年自己因为在公交车上让座,被人偷走了钱包,包括身份证,银行卡等一同被盗,而就在同一年,她发现有人冒名用她的身份注册了一家公司,注册资金为200万。

“由于有公司”,卢女士享受不了老家的扶贫政策,“想要冻结公司,又不知道具体的操作步骤有哪些,具体该找哪个部门,于是打电话求助。”卢女士说。

成都市工商局:

冒用他人信息成都已有两家公司被注销

6月29日,成都市工商局与四川在线记者取得联系,表示四川在线报道黎皮身份信息被冒用进行工商登记一事,当地已着手调查。成都工商同时表示,将严厉打击冒用他人信息进行工商注册的行为,因为冒用他人身份证,今年以来,成都致春商贸有限公司、成都市耀金美劳务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已被撤销登记。

成都市工商局表示,为依法处理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及他人签名等手段,骗取公司设立登记的行为,当地制定了《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证骗取企业设立登记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为依法分类处理此类投诉、举报打通了渠道。

根据该《通知》,权利受侵害人除选择司法途径解决之外,还可选择向工商部门投诉、举报。

工商部门受理后,将对被举报的企业开展“登记住所现场初查、股东出资意愿及登记材料真实性核查、代办机构调查”等工作,并根据调查结果分别转入立案调查、撤销企业登记或移送司法机关等处理程序。转入撤销企业登记程序的,工商部门将向举报人、利害关系人进行听证告知,符合条件的予以撤销企业登记,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成都信用网公示相关信息。

工商部门提醒,企业在注册登记和生产经营中应诚信经营、依法经营,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决不可取,不仅会导致企业陷入违法失信境地,而且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编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提醒:“被法定代表人”后

向工商部门举报要满足这几个条件

一:有明确的撤销企业登记的诉求;

二:出示投诉、举报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复印件;

三:提交虚假材料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遗失身份证的相关证明、注册登记材料上相关人员所有签名与本人不一致的相关司法证明等材料。

附:撤销处理决定书

@【成都致春商贸有限公司】

@【成都市耀金美劳务有限公司】

由本局调查处理的你冒用他人身份证、提交虚假房产证明和租房协议骗取公司登记行为一案,现已调查终结。本局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撤销成都致春商贸有限公司、成都市耀金美劳务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现将本局拟作出撤销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成都致春商贸有限公司

你于2015年12月1日在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成都致春商贸有限公司,在设立登记时冒用王薇娜的身份证并伪造其签名,使用虚假房产证明和租房协议骗取公司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的规定,本局决定撤销你(企业)成都致春商贸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

成都市耀金美劳务有限公司

你于2015年9月16日在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成都市耀金美劳务有限公司,在设立登记时冒用吴亭军的身份证并伪造其签名,使用虚假房产证明和租房协议骗取公司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的规定,本局决定撤销你(企业)成都市耀金美劳务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撤销注册登记决定,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你(单位)应当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如果要求举行听证,可以在本告知书的送达回证上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也可以自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李兵

联系电话:028—85394672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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