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技术人才评职称 论文等不作硬要求

作者:唐泽文 来源:四川在线
2017-06-29 22: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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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消息(周菁 记者 唐泽文)6月28日,记者从泸州市人社局获悉,泸州市出台了《创新推进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根据《意见》,泸州将通过在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培养和激励三方面进行创新,解决泸州市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难、留住难等问题。

在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方面,《意见》明确提出,基层事业单位通过公开考试方式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可不设开考比例,报名形成差额即可开考。除有行业准入规定外,学历可放宽至大专,乡镇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含中职、技工校)。同时,进一步降低古蔺、叙永等艰苦边远地区农、林、水、文化、教育和卫生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条件。

另外,基层事业单位可通过绿色通道引进急需紧缺的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和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可以先直接与拟引进人员签订引进协议,再按程序办理正式手续,缩短引才的时间。叙永县与古蔺县的乡镇事业单位,可放宽至引进急需紧缺的中级专业技术人员。

《意见》对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方面也有创新举措。基层事业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提高,乡镇事业单位可不受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及最高等级限制,至少可设置一个专业技术八级岗位。

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时,对论文、科研、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等不作硬性要求,可用能够体现本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水平的工作总结、文案、教案、病历、技术推广总结、工程项目方案和专利成果等替代。对服务期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结合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可直接考核招聘到乡镇事业单位。

同时,《意见》还提出,要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正常增长机制,提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实行乡镇工作补贴,向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进一步倾斜,保障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合理工资待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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