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高龄津贴提标 90岁以上老人每月提高到300元

作者:李丹 来源:四川在线
2017-07-03 16:02:13
分享

四川在线消息(张旺 记者 李丹) “真没想这个月高龄津贴又多了100元,太好了!”7月3日,家住成都市新都区三河街道的101岁老人黄秀珍笑得合不拢嘴,逢人便说。从今年5月开始,黄婆婆的高龄补贴从每月500元提高到了600元,和黄婆婆一样,新都区的1万余名80岁以上老人的高龄津贴均不同程度上涨。

统计显示,新都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到15.44万人,占全区户籍人口的20.63%,其中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占全区老年人口的11.34%,提前步入老龄社会。为不断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该区已于2015年完成了一次高龄津贴提标工作。今年4月,该区再次结合实际,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财力状况、物价等因素,发出《关于提高老年人高龄津贴的通知》。

从今年5月起,对本区户籍且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高龄津贴再次进行提标。

其中:

80-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80元;

90-9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300元;

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600元。

同时,按照成都市老龄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高龄津贴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完善了动态管理机制和核查制度,对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每月核查一次,并组织宣传员深入到各村(社区),为老人讲解高龄津贴的标准和申办程序,确保老人知晓率达到100%。

据新都区民政局局长黄小敏介绍,提标后,新都区为万余名高龄老人年增加发放津贴近800万元,增幅达56%。今后,还会结合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等因素,适时调整高龄津贴标准,进一步增强老年人的幸福感。

相关链接:

四川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

记者6月9日从省老龄办获悉,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做好我省老年人优待工作,进一步增进老年人福祉,近日,省老龄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今年起在全省实施高龄津贴制度,2020年全省全面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普惠制度。

《通知》明确了高龄津贴发对象及标准。具有四川省户籍,符合条件的80周岁以上老年人,年满80-89周岁低收入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25元;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各地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适当提高发放标准。据悉,2017年全省范围内将建立低收入老人高龄津贴制度,并逐步过渡到适度普惠型福利,到2020年,全省80岁以上的老人将全部领到高龄津贴。 

分享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