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刘宏顺)7月10日,成都公安户政管理部门开始启动实施简化居民身份证地办证手续和扩大办证受理点新便民举措。
成都市公安局户政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该举措是按照成都国家中心城市产业发展大会“先落户后就业”的人才引进新发展理念而出台,成都市公安局在全面完成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三项制度”建设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办证流程,将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延伸至派出所,深入推进了成都居民身份证“三项制度”工作。“群众不再需要为了一个手续一而再地消耗时间和精力,真正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共享改革红利。”
具体改革措施如下:
一、简化异地办证手续
对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区(市、县),到成都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且符合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公民,凭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证件及证明之一,均可异地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具体包括:居住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机动车驾驶证、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取消了原有的异地办证群众还需提供的聘用合同、学籍证明、租房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扩大异地办证受理点
目前,群众可在成都市23个公安办证中心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证、挂失申报、丢失招领业务,为扩大异地办证受理点,成都市公安局正在试点推行“一站式”服务办证点,2017年8月底,成都公安将在全市范围内建成120个“一站式”服务办证点。届时,需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证、挂失申报、丢失招领业务的群众,均可到居住地、就业地、就学地的区(市)县内的公安办证中心或者任何一个开通了“一站式”服务的派出所申请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
三、温馨提示
(一)不能受理异地办证的情况
1、首次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
2、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的;
3、申请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址(省内住址变更的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
4、申领人因容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系统无照片的、公民身份号码重错号的;
5、有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不良信用记录的。
(二)临时来蓉群众身份证遗失的情况
1、需要住宿的,可到住宿地派出所出具《临时身份证明》;
2、需要搭乘飞机、火车的,可到机场、车站出具《临时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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