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康建林 记者 王诗侠)7月11日,广安市召开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2020年前广安将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万辆以上,新能源汽车产业产值突破100亿元。
广安市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市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车辆、特种作业车辆(救护车、抢险车等应急抢险车除外)、公交车逐步全面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城市物流、出租车推广使用面要达到60%以上。
《意见》提出,2017年起,全市更新或新增公交车及出租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不得再使用燃油车;公共服务领域每年新增或更新车辆选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不得低于50%;市本级及区市县党政机关和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及国有企业、更新或新增公务用车,新能源汽车比例也不得低于95%。
在购买和新使用能源汽车方面,广安市还将给予相关补贴。购买纯电动客车、乘用车和专用车用于公共服务领域,市级财政将参照中央补助标准给予配套补助,同时交警部门在新能源汽车上户等方面也将开启绿色通道。今年7月起,5年内,对新能源汽车还将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实行环保免检,减半收取停车费。用户在广安境内通过公共充电设施充电的,5年内免缴充电费。
充电等配套设施也将逐步完善。今年广安将建设189个充电桩,目前已建设90余个。根据《意见》,新建公共停车场要按停车位的20%配套建设充电桩,新建住宅小区按停车位的20%并预留10%配套建设充电桩。对建设完成、通过验收并投用的充电桩,按每个300元给予补贴。据了解,充电桩全部按照国家标准制式建设,可满足不同品牌新能源汽车需求。
广安着力打造我省重要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到2020年引进和培育1-2家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企业,产业的产值达到100亿元,综合生产能力1万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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