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环境保护部通报了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指出四川省有30个问题未完成整治。7月12日,省环保厅表示,接下来将对30个问题的整改情况实行半月调度、每月通报,督促各地加快整改,确保整治按期完成。
2016年,四川省开展了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共查出120个问题,按要求,排查出的各类问题须于2017年底完成整改。截至今年6月底,四川省已推进完成90个问题的整改,整改完成率达75%。
剩余30个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概括分为饮用水保护区范围内存在违法建筑、存在企业污染源、存在排污口、存在交通穿越等四类问题。根据各地的整改方案,21个问题需实施拆迁、排污口整治以及管控等措施,9个问题需实施取水口及饮用水水源调整。
目前的最新进展是,30个问题中,实施饮用水水源和取水口搬迁已制定方案,完成可研和初设等前期工作的有4个;实施排污口整治、违规建筑拆迁完成相应方案并形成相应协议的有7个;正在实施开展工程整治的有19个。
为进一步督促各地强力推进整改,根据难易程度,四川省将对30个问题逐一明确时间节点,限期完成整改。对容易整改的排污口整治、违规建筑拆迁等问题,限于7月底前必须完成;对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挂牌督办,组织专家现场指导研究,7月底前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年底前整改完成。
四川省还将对30个问题的整改情况实行半月调度、每月通报。对各地整改落实情况定期排序,对整改进度迟缓地区分别由分管副省长和省环保厅厅长进行约谈,对未能按期完成地区实施区域限批,直至整改完成。
此外,四川省环保部门将加强信息公开,接受各方监督,定期公布地级及以上饮用水源水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对饮用水水源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及问题曝光,倒逼问题整改到位,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记者 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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