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创新土地要素供给 谋篇产业发展新动能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7-07-21 16:31:02
分享

近日,成都市出台了《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土地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明确合理布局产业发展用地空间、统筹安排产业发展用地、优化产业用地供给政策,是对土地要素供给的一次创新。

用地空间布局上创新发展理念

据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胡斌介绍,随着国家批准实施《成渝城市群发展规划》、天府国际机场开工建设等利好因素,龙泉山东侧规划区位提升、城市发展新“增长极”形成,将带动龙泉山东侧工业发展走廊快速发展,为加快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提供重要产业支撑。

为此,将采取减少龙泉山西侧区域土地资源配置与增加龙泉山东侧区域土地资源配置相结合的宏观调控措施,既推动重工业、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向龙泉山东侧转移,又促进龙泉山西侧产业用地加大“清闲”力度、提高产出效率,形成体现新发展理念的产业用地空间布局。

在保障工业发展空间方面,《实施细则》提出,通过优化基本农田布局,为天府空港新城、淮州新城、简州新城、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等“东进南拓”区域和符合市委市政府产业定位的工业园区留足发展空间。包括工业用地空间增量的60%布局“东进”区域,推动制造业东移;严格控制“西控”区域工业用地空间增量,加强环境管控;优化“南拓”、“北改”区域工业用地布局,促进产城融合,提高产出效率,有序疏解“中优”区域一般性制造业用地布局等。

在保障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空间方面,《实施细则》要求,在成都市37个服务业聚集区实施“三降两提”,促进集约节约用地,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重点在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双流、温江、新都等区域保障军民融合、新兴产业用地发展空间。

在保障现代农业发展空间方面,《实施细则》要求加强耕地保护,全面划定并保护永久基本农田652.78万亩,其中龙泉山西侧增加划定永久基本农田8.25万亩,增加耕地保有量9.03万亩。在实施土地综合整理方面,改变当前中心城区实施力度偏弱的局面,中心城区和远郊区均要大力推动土地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同时,通过进一步优化农村地区用地结构,积极支持农村“三产”融合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规划新增农业设施用地8.8万亩,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打造现代农业成都品牌。

用地计划安排上精准供给

在《实施细则》中,进一步对产业发展用地的统筹安排使用进行了明确,提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除按规定单列计划外,倾斜安排70%的计划用于工业、物流、文旅、创新产业、农产品加工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用地;每年单列不低于8%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安排农民集中建房计划指标2600亩,用于特色小镇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

同时,建立土地产出效益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分配挂钩制度,对产业园区、功能区土地开发利用效益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相挂钩,实施奖惩制度。

用地政策上支持创新集约节约

在工业用地供地方面,将采用租赁、弹性年期出让和使用标准厂房等多种供应方式,逐步实现工业项目用地的精细化供应。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产业项目特点,产业企业可根据项目的特殊化需求、生命周期等要素,申请不超过10年期租赁或不超过20年期出让等用地方式,使供地方式更加灵活、高效;短期出让、出租的土地,只按原工业用地50年使用期限价格的对应年限确定供地价格。

在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面提出,在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具备供地条件下,对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未来产业项目按需“随用随供”。

重大服务业产业化项目用地,可将产业主管部门提出的产业条件纳入土地出让方案,在综合考虑产业政策因素后可按不低于宗地评估价的70%,合理确定重大服务性项目用地的土地出让起始(叫)价;鼓励社会资金利用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商服用地投资建设具有公益性功能和公共服务功能的经营性社会事业项目。

对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林业生产的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以及配套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此外,为提高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实施细则》也指出,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鼓励工业企业利用存量土地新建工业厂房或增加原厂房层数,对新增的工业厂房不再增收土地价款。除法律、政策规定须由政府收回的土地外,鼓励原土地使用权人依法通过自主、联营、入股、转让等多种方式对其使用的存量土地按规划进行再开发,对用于发展重大服务业(含总部经济)且整体持有物业的项目,可按不低于“双评估”价差的60%收取土地出让价款。

(中国日报四川记者站)

分享
标签: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