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县发布"人才新政20条":符合条件者可取得"人才公寓"产权

作者:冉倩婷 来源:四川在线
2017-07-22 17: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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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堂县发布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冉倩婷)7月22日,金堂县召开全县人才工作大会。大会现场发放了该县首批人才公寓“金钥匙”,颁发了金堂全县第二届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才聘书,对该县第二届“水城英才计划”人才进行了表彰,并正式发布该县的“人才新政20条”。

从当天发布的金堂县“人才新政20条”来看,该县从多个方面加大了对人才的扶持力度。

“工作站”资助方面。对设立的院士工作站,获得国家级示范工作站给予不超过500万元一次性资助,获得省级示范工作站给予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资助,获得市级示范工作站给予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资助。

住房补贴方面。本地培养的省特级教师和教育、卫计、农林等专业正高人才,自获得职称之日起,在金堂县连续工作10年及以上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住房补贴。

针对引进人才,还有一项为“零租金入住‘人才公寓’和取得产权”的新政:在金堂打造“人才公寓”的基础上,储备(建设)、管理一批高品质住房,高层次人才可零租金入住。其中引进的“两院”院士、国家人才计划专家,及行政事业编制内全日制博士和教育、卫计、农林等专业正高人才在金堂连续工作10年及以上,将取得其使用的“人才公寓”住房产权。

此次金堂的“人才新政20条”,还首次提出名师(中医)工作室、产业技术研究院等载体、技能人才扶持政策,即:对高层次人才在金堂县创(领)办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名师工作室、名中医工作室的,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资助。同时每年给予3-20万元运行经费补贴。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产学研联合实验室等创新创业载体,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资助。被评为国家、省、市级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一次性资助,同时每年给予5万元至20万元运行经费补贴;技能人才领(创)办国家级、省级、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一次性资助,同时每年给予1万元运行经费补贴。

为了强化工业园区技能人才扶持,鼓励企业组织职工参加技能培训,根据金堂县“人才新政20条”,该县将对获得技能、高级技师的,根据职业工种类别和职业等级按3000-6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给予补助;对已取得高级技师的鼓励参加高级技师岗位提升培训,并按1000/人的标准给予补助。

另外,金堂还将大幅增加该县的“人才津贴”。新招录(聘)的全日制博士生“人才津贴”由2000元/人/月增至3000元/人/月;新招录(聘)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才津贴”由1000元/人/月增至2000元/人/月;教育专业正高、省特级教师“人才津贴”由2000元/人/月增至3000元/人/月;卫计专业正高“人才津贴”由800元/人/月增至2000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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