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的一天清早,有路人发现,一个全身是血的男婴躺在马路边的草丛中,早已没有了呼吸。而就在不远处,还有一大摊血迹。难不成,婴儿竟是在马路上被生下来的?刚刚出生的婴儿就被狠心遗弃?警方调查后发现,孩子的母亲是个未婚的21岁女孩,她本以为能和男友结婚过上幸福的生活,但孩子父亲得知她怀孕后,竟然玩起了人间消失。她独自一人将孩子生下来,却发现孩子没有呼吸,害怕之余便把孩子的尸体遗弃在了路边。
市民报警 死婴被遗弃绿化带
日前,在路边遛弯的市民王先生发现,在官园桥附近的一处马路边,竟然有一大摊血迹。他称,路边的血迹在两辆中巴车之间,并且血迹向便道上的绿化带上蔓延。王先生急忙往绿化带上看。“吓了我一跳,在绿化带上的草丛之间,竟然有一团血糊糊的东西。我走过去仔细看,竟然是一个婴儿被遗弃在了那里。”他称,他先在原地等了一会儿,却不见有人过来。在他走过去的时候,看到婴儿的脸已经青紫,身体十分僵硬,再伸手一探鼻息,婴儿已经没了呼吸。他称,这名男婴身上并没有包裹衣物,看起来像是刚刚出生不久。
“我发现事态严重,立即就报警了,不知道是谁如此狠心,把刚刚出生的孩子遗弃在了这里。”王先生称,虽然孩子全身是血,但是可以看出来是一个四肢健全的男婴。“民警很快就赶到了,把婴儿的尸体带走了。真是个可怜的孩子。”王先生十分难过地说着。
监控显示 女子深夜路边产子
接到报警后,民警一边联系法医对孩子的死因做鉴定,一边迅速展开了调查。为了弄清到底怎么回事儿,民警迅速对周围的市民进行走访。其中一名参加调查的民警告诉北京晨报记者,看见孩子的一瞬间,他觉得自己一定要找到真相。
由于事发时间应该是在凌晨,民警在走访后并没有找到目击者。随后,民警调取了事发地附近的监控录像。“通过对事发现场的判断,我们认为孩子的出生地就在马路上,而且很有可能是被自己的亲生母亲当场遗弃了。”民警调取了马路上的监控探头,发现在事发当晚10点多,一名身穿白色短袖、白色短裤的年轻女子,曾在附近徘徊。通过监控录像可以明显地看到,女子行动有些不便,一直手托腹部。“可以看出来她的体型是怀孕了。她走到马路边上的时候,明显步伐缓慢,我们猜测她是要生了。”
通过监控录像,民警只能看到这名女子步行至两辆中巴车附近,随后便失去了踪影。由于时间较晚,虽然路边有行人经过,但都没有注意到女子的异常行为。为了弄清这名女子到底发生了什么,民警调取了附近几十个监控探头,查看了近百小时的监控录像,才慢慢还原出女子的行动轨迹。
原来,这名女子住在事发地附近的一个小区里,在当晚10点,她的身影出现在了小区的门口。只见她摸着肚子往小区外走。在55分钟后,她步伐缓慢地再次出现在小区门口。通过监控录像可以看到,女子用手拽着自己的上衣,行动十分困难,而且表情很痛苦。“可以看出来肚子明显小了,我们判断,这时她已经生完了孩子。”民警说,女子并没有将孩子带回小区,可以判断应该是原地遗弃的。
吐露心声 得知怀孕男友失联
在确定女子就住在该小区后,通过走访,警方发现,该小区人员十分复杂,出租房众多。经过了两天细致的盘查,终于,民警在地下的一间合租房内发现了这名女子。
民警找到该女子后,便把她悄悄地叫了出来,细致了解情况。原来,这名女子叫燕子(化名),今年刚满21岁,独自一个人在北京居住,在北京也没有亲朋好友。起先,面对民警的询问,燕子一问三不知。但是,当民警问她,为什么前些日子还有身孕,这几天大肚子明显没有了,燕子的神情开始有些紧张,支支吾吾地说不清楚。
终于,面对民警耐心的劝说,她再也忍不住内心的惭愧与痛苦,开始向警方吐露心声。燕子说,在去年11月,她发现自己怀了身孕。孩子的父亲是自己的高中同学,也是当时的男朋友。本以为有了孩子之后,他们两个人就会结婚。可是,让她万万没想到的是,在自己把怀孕的消息告诉男友后,男友竟然什么话都没说,直接挂断了她的电话。再打过去的时候,她发现男友的手机竟然已经是“注销状态”。此后,她通过多种办法,试图寻找男友的踪迹,却再也没有找到。这个人就像消失了一样,把燕子还有腹中的孩子都抛弃了。
为了不让父母发现自己身体的异常,燕子在三个月前独自一人来到了北京,试图将孩子生下来。她告诉民警,当时自己以为,如果生下了孩子,和男友没准还有和好的希望。
扔掉死婴 已构成侮辱尸体罪
在事发当晚,燕子原本是在屋内休息的,突然感觉身体不适,就想着先到外面走走。谁知道,刚刚走了10来分钟,她就觉得孩子的脚已经出来了。“我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情,吓得不知道怎么办才好”,顾不上许多,她慌乱之余在马路边把孩子生了下来。
燕子说,孩子生下来就没有呼吸,自己试图唤醒孩子几次,都没有成功。“我当时害怕极了,根本顾不了这么多,只希望这一切都是场噩梦。于是,我就把孩子扔在了草丛中,自己逃了回来。”燕子说,因为实在是太害怕,她甚至没有顾上看孩子的性别。“我只觉得这是一场梦,现在特别的后悔,如果自己当时不那么冲动,和家人说明白的话,也许就不会有这样的结果。”燕子说,怀孕后,她就一直瞒着家里,自己身上也没有钱,从头到尾这几个月根本就没有做过产检,也不知道孩子是否健康。
民警随后通过法医的检查报告,确定燕子所说的“孩子生下来就没有呼吸”为事实。
“如果事发时孩子还有呼吸,燕子的行为就构成了遗弃罪,并且导致了孩子的死亡。但是,鉴于孩子出生后便没有呼吸,所以燕子的行为只构成了辱尸罪。”鉴于燕子并非是出于主观意图辱尸,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帮其联系了家人。
最后,民警表示可以帮助燕子寻找孩子的父亲,但是燕子拒绝了。“我不想找他,也没有话和他说。”她说,现在心里只有后悔,觉得自己实在是太傻,更为还未出生就没了气息的孩子感到痛心,“以后会努力好好生活”。
■律师说法
遗体不能随意处置
北京康普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吴立宏表示,燕子的行为不构成遗弃罪,而如果孩子被弃时还有呼吸,被遗弃后死亡,那么燕子将受到的惩罚要严重得多。
吴立宏告诉北京晨报记者,根据我国《刑法》第261条的相关规定,所谓遗弃罪,指的是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婴儿的父母是以不抚养的目的,将其遗弃在医院内,一般可以认定为遗弃罪。”吴立宏称,根据我国《刑法》第261条规定,犯遗弃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经过法医鉴定,孩子在被遗弃时没有呼吸,燕子在婴儿死亡后扔进草丛,则构成侮辱尸体罪。他称,根据我国《刑法》第302条规定,如抛弃尸体、葬后无故挖开棺木、敞露尸体乃至其他形式的玷污尸体、出卖尸体、非法使用尸体的行为,都属于辱尸行为。即便燕子发现孩子出生后没有呼吸,也应该立即报警,而不是随意处置,将孩子的尸体扔在草丛便离开。但是鉴于她刚刚生产完毕,而且不是出于主观意愿,所以民警对其进行教育,并未追究其刑事责任。
北京晨报记者 张静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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