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王思雨 记者 刘佳)7月25日举行的四川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备受关注的《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提请审议。
修订草案拟设立有奖举报制度,其中第五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环境保护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方式。接受环境保护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可以对举报人给予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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