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台能源政策措施实施细则 产业项目落到哪能源保障就跟到哪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7-08-02 07: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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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成都发布“产业新政50条”,明确要降低要素成本,保持产业发展成本竞争优势,其中能源保障就是重点之一。按照“产业新政50条”精神,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市发改委配套出台了《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能源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

8月1日,成都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实施细则》做出深入解读。据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书记施跃华介绍,本次出台的实施细则,一共有3大版块,14条细则,明确了成都如何深化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企业降低能源要素成本,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推进售电侧改革试点,为重点区域、产业、项目优价供电

为推进售电侧改革试点,成都市经信委会同市发改委在经过认真研究售电体制改革等相关政策、并充分论证售电侧改革可行性基础上,一致认为要有效破解电价瓶颈、最大限度降低企业用电成本,需培育地方售电公司,由售电公司作为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长期趸购省内水电、西北风电等优价清洁能源,并统一集中调度供应,降低成都市综合购电成本,以及企业用电成本。

可喜的是,这一改革目前已经有重大项目落地。2017年4月21日,成都市与国电集团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充分利用国电集团公司的水电资源优势,积极推进售电侧改革试点工作,培育配售电市场主体,促成了成都工投集团、中国国电集团大渡河公司和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三方共同组建综合能源公司,力争于2017年8月完成电力交易中心注册,开展配售电服务。

在实施电价精准服务方面,《实施细则》提出,通过综合能源公司统一集中调度供应,为成都市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项目提供综合用能服务和优价供电。

具体来讲,一是对“东进”“南拓”等重点区域、重点园区开展配售电试点,高起点高标准地推进区域内配电网基础设施建设,对落户该片区的企业提供个性化综合用能服务;二是对成都市电子信息、汽车制造等支柱产业,航空航天、轨道交通等优势产业,人工智能、精准医疗等未来产业和招商引资重大项目,以及大数据、IT等高载电产业实施定制化优价服务;三是对新建电锅炉和改造燃煤(燃油、燃气)锅炉等电能替代项目精准服务,执行0.105元/千瓦时(含线损)的单一制输配电价,到户电价由上网电价和输配电价两部分组成。同时,鼓励综合能源公司直接与年用电量100万千瓦时以上的用户签订优价购售电合同,让更多的实体经济享受到售电侧改革试点的成果。

按照上述售电侧改革试点供给新模式,由综合能源公司开展电力配售电服务,优价供电预期目标总体将控制在0.35-0.5元/千瓦时左右,比现行四川省销售目录电价0.6474-0.6774元/千瓦时(以大工业用电10千伏为准),整体降低26%—48%,能充分满足高载电及成都市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发展的电价需求,吸引更多企业及项目落户成都,助推成都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

强力推进电能替代,进一步放宽直购电交易、富余电能政策范围

在强力推进电能替代方面,一是促进“以电代煤”,推动燃煤锅炉等电能替代项目清洁能源改造。按照2017年成都市全域燃煤锅炉“清零”的重大工作部署,积极推动全市范围内现有在用燃煤锅炉484台全面实施“以电代煤”,可实现电能替代约20亿千瓦时/年,可降低电费约6亿元。

二是促进以电代油,推动汽车行业能源消费改造。按照《成都市新能源汽车三年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和《进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政策(试行)》,到2019年底,全市新能源汽车新增3万辆,保有量累计将达到4.7万辆。配套建成充(换)电站600座、充电桩6.7万个,满足7万辆以上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可实现电能替代约12亿千瓦时/年,可支持新能源汽车行驶60亿公里,降低电费约3亿元。

三是促进以电代气,推动生活餐饮领域消费能源改造。目前,市商务委正在牵头,对市域内碳烧烤、火锅店进行清洁能源推广应用,力争年底市域范围内火锅店、烧烤摊全部使用电力能源,全面实现“以电代气”和“以电代煤”,电能替代约13亿千瓦时/年,可降低电费约3亿元。

就进一步放宽成都市直购电交易、富余电能政策范围而言,目前,四川省的政策是:大工业用户年用电量达到600万千万时、新兴产业年用电量300万千万时的企业,允许纳入直购电交易范围,增量即享受富余电量。2016年,成都市有149家企业签订了直购电合同,交易电量达90亿千瓦时,为企业降低用电成本5.8亿元;70家企业享受了富余电量政策,降低用电成本3413万元;2017年成都市共有257家企业纳入直购电交易。

下一步,成都市将积极争取四川省的支持,争取进一步放宽成都市直购电交易、富余电量政策范围,对大工业用户不再设置用电量准入门槛,鼓励成都市产业园区、更多的企业通过联合、打捆等多种方式参与直购电交易,新增电量即可享受富余电量政策,给予用电企业更多选择,尽可能降低用电成本。不再设置直购电交易准入门槛后,按照2016年成都市直购电企业交易平均降低电价0.064元/千瓦时测算,预计直购电量150亿千瓦时,可降低电费约9.6亿元。不再设置富余电量准入门槛后,成都市可享受富余电量政策电量将约为2.5亿千瓦时,按增量电价降低0.3元/千瓦时测算,可降低电费7500万元。

实施天然气供给支持,进一步降低企业用气价格

《实施细则》提出,成都市将支持天然气大用户改转供为直供,减少供气中间环节。所谓“直供”,就是不经过城镇燃气公司,直接在气源单位即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或中石化西南油气分公司输气站接管用气。成都市市域范围内有11条中石油和中石化输气管线,39座分输站,这些分输站可以直接就近接管供应天然气大用户。目前,直供价格在1.65—1.78元/立方米,大大低于加权平均转供价格。为此,对具备实施直供条件的企业,由企业向属地能源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成都市经信委会商中石油、中石化等气源供应单位安排直供。目前,全市直供天然气工业大用户已达到40家,年供应天然气16.8亿立方米,占工业用气的58.54%。

同时,由于绝大部分企业远离中石油、中石化输气站,建设直供管线投资大,加上地下空间资源有限,难以找到合适的通道建设管线,没有条件实施直供。《实施细则》进行了工作要求,成都市经信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制定具体气价优惠方案,对年用气量100万立方米以上,纳入成都市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未来产业的天然气用户,根据用气量大小,通过减免燃气工程安装费、季节差价或阶梯价格等方式优惠,降低企业用气价格。

此外,成都市经信委还将定期会商中石油、中石化等气源供应单位,支持成都市企业缩短天然气预付款和结算周期,降低企业综合用气成本。目前,中石油、中石化等供气单位对用气大户企业按周、旬或月收取预付费,部分企业气费资金成本较高。通过缩短预付费和结算周期,可以减轻用气企业资金压力,降低财务成本。

在《实施细则》中,对成都市有序发展分布式能源进行了明确。鼓励在产业园区、大型商业设施等能源负荷中心建设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通过冷热电三联供的能源供应方式,改变企业从传统各自单一供能方式为园区统一集中供能方式,减轻能源负荷中心的能源供应压力。同时,支持第三方能源服务公司参与承接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减少企业在能源供应保障上的管理成本。(中国日报四川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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