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记者刘春华)9月14日,记者从省人社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过去数年来,我省社会保险各项待遇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共享经济发展成果。其中,养老保险待遇实现13年连续调整,月人均养老金增幅达49.3%。
养老保险方面,自2005年以来,我省已连续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养老金从2011年的1263元增长到2016年的1946元,增幅达49.3%;2016年率先按照“并轨”思路,同步调整了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2015年,我省实施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工作,调整后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达到75元。
医疗保险方面,全省医保待遇水平不断提高,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2012年的19.34万元增至2016年的23.47万元,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稳定在81%以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2012年的11.08万元增至2016年的13.62万元,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2012年的71.10%增至2016年的76.66%(含大病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方面,月人均定期待遇水平由2011年的1283元增至2016年的2285元,增幅达78.1%,其中:1-4级和5-6级工伤人员分别提高伤残津贴1350元、1055元,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提高抚恤金575元;生育保险待遇水平也都随工资增长和社会经济发展不断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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