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拟将独生子女带薪照料假调整为最长7天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7-11-29 21:4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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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提请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条例(修订草案)》对前期引起热烈讨论的独生子女照料假再次进行调整,提出“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的,患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7天的护理照料时间,护理照料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据悉,此前的征求意见稿提出,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患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低于3天的照料假。

《条例(修订草案)》对于旅游景区老年人门票优惠政策也进行了调整,此前四川一直实行对60-69周岁老年人半价优惠、70周岁以上免收门票的政策。《条例(修订草案)》结合各方意见做出修订,从现行的70周岁降到65周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旅游景区,对年满65周岁老年人免收门票,对不满65周岁老年人实行门票半价优惠。老年人凭有效证件享受相应优惠。”

考虑到屡屡发生的“啃老”现象给老年人带来的困扰,《条例(修订草案)》也做出明文规定,提出“有劳动能力的成年子女或者其他亲属要求老年人给予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同时,“老年人依法以遗嘱处分个人财产或者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等行为,赡养人不得干涉。

(中国日报四川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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