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记者江芸涵)1月3日,成都市教育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新出炉的《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全域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成都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全面贯彻国家、省的相关要求,更有很多成都独创。今后5年,成都市将通过统筹优化城乡教育布局规划、统筹改善城乡学校基础条件、统筹推进城乡师资均衡配置、统筹保障城乡学生公平就学、统筹提升城乡教育质量水平、统筹提升城乡教育治理水平六大举措,着力解决“乡村弱”和“城镇挤”问题,不断缩小县域内城乡教育差距,促进全域成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如何解决“城镇挤”?
建公办学校,消除大班额
为保障学位有效供给,《意见》要求各中心城区政府要按照《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制定分年实施中小学、幼儿园(公办)建设计划,三年内新建中小学、幼儿园536处。
据介绍,2017年,成都新建幼儿园160所,新(改、扩)建中小学60所,增加学位共9万个。今年,成都将开工建设幼儿园中小学196所,建成100所,新增10万个学位。
成都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意见》要求公建配套学校“必须优先规划、优先建设、优先交付使用”,未按土地出让方案及合同约定时限建设学校的,不得发放经营性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不得办理建设工程竣工备案。
同时,各区(市)县政府要严格落实成都市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专项规划及当地专项规划。加强入学管理,合理确定入学范围,严厉查处因择校产生的大班额现象。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如何解决“乡村弱”?
提升学校硬件,经费给予倾斜
在办学条件方面,《意见》提出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农村学校生活环境提升工程,进一步提高农村学校食堂、学生宿舍、卫生间等学习生活环境卫生安全水平。
在资源配置方面,《意见》提出要通过实施“新优质学校”培育、学区制、名校集团发展、学校结对帮扶、跨区域委托管理以及均衡师资配置、鼓励名校长交流任职、统筹教育科研力量指导帮扶、与高校共建共享附中、附小等方式,切实缩小校际差距。
在经费保障方面,《意见》提出要落实好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对寄宿制学校和农村地区不足500人的学校给予倾斜,有条件的区(市)县可在此基础上探索按更多层次标准核定公用经费。
在师资建设方面,《意见》提出要推进“乡村教师专业发展助力计划”,落实乡村教师荣誉制度,落实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城镇学校和优质学校每学年交流轮岗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的教师不少于应交流轮岗教师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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