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意见统一难、审批手续办理难、没有补贴政策……这些长期以来横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这一需求面前的难题,现在有望得到解决。7月23日,成都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研究审议了《关于促进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送审稿)》。《实施意见》不仅鼓励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鼓励市场化运作,政府也拟给予20万元/台的补贴。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老龄化问题加剧,想给以前没有电梯的住宅加装上一部电梯成了不少市民的诉求,逐渐演变为一个亟待解决的民生问题。早在2015年5月,四川省3个部门联合发文《四川省既有建筑电梯增设指导意见》,2016年1月1日《成都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实施,相继为老旧小区安装电梯提供政策支持,然而3年来,成都没有一个老旧小区成功加装电梯。直到上个月,青羊区家园南街6号小区才第一个加装上电梯,实现“零的突破”。
成都市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拟在申请条件方面进行放宽,按照“双2/3”原则实施,即“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经本单元、本幢或本小区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其他业主无异议”,而在此前的规定中,则要求须经“增设电梯单元全体业主住户同意”。
在资金筹集方面,《实施意见》鼓励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同时鼓励市场化运作,政府财政也将拟给予20万元/台的补贴。
此外,《实施意见》还明确将按照“签订协议、公示备案、设计图审、告知承诺、竣工验收”的程序来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拟按照“业主主体”的原则,出资业主可以自己实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电梯生产安装企业或其他相关单位作为实施主体进行增设电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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