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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12个区(市)县纳入省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8-08-03 17: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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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记者从成都市环保局获悉,成都市12个区(市)县被纳入省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根据四川省政府近日发布的《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成都市将按照省环保厅的统一部署开展红线勘界定标工作,随后将按照国家红线管控措施,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据了解,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空间分布呈“四轴九核”格局,分为5大类13个区块,总面积14.80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幅员面积的30.45%。成都市域范围涉及龙泉驿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等12个区(市)县,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182.09平方公里,占全市幅员面积的8.25%。

成都市域划定范围涵盖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核心区、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等。其中,在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四轴九核”中,成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纳入岷山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大邑县、邛崃市、崇州市纳入邛崃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

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所谓红线是指不可逾越的边界或者禁止进入的范围,是各种用地的限制性边界线,如耕地红线、水资源管理红线等。生态空间是国土空间的重要组成,是以提供生态产品为主体功能的国土空间,具体包括森林、草原、湿地、河流、湖泊、滩涂、自然岸线、海洋、荒地、荒漠、冰川等。生态保护红线就是指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

据其介绍,成都市环保局将严格遵循中办、国办《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精神,切实按照《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要求,会同12个区(市)县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全面落实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成都市域内的勘界定标和保护标识标牌设定等相关保护工作,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坚决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国日报四川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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