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记者从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获悉,为大力发展文化旅游经济,推动民营文化旅游企业健康发展,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文化旅游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共10条,通过拓宽投资领域、促进公平竞争、培育市场主体、支持市场拓展、降低准入门槛、鼓励创新创业、强化服务保障、优化金融服务、加强人才培养、加强统筹协调等举措,着力从减政放权、资金支持、金融服务、人才保障等方面为民营文化和旅游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全链条的服务,促进四川省民营文化和旅游企业健康发展。
据悉,《实施意见》将对民营企业全额投资新创建国家级和省级文化旅游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给予“真金白银”奖补。比如,民营企业全额投资的新创建成功并经认定的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近年来,随着四川省文化和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民营文化企业发展势头迅猛,成为推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目前,在四川省演艺娱乐、动漫游戏、工艺美术、会展、创意设计和旅游业等各领域,民营企业都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在四川省15个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中,民营文化企业占5家,65个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园区)中,民营文化企业占39家。四川省A级旅游景区共550家,其中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的约150家,占27%;四川省有旅游规划设计资质单位共73家,其中民营企业59家,占80.8%;四川省共有旅行社1178家,民营企业占大部分;四川省星级酒店共398家,民营企业占70%,其中五星级酒店共32家,民营企业21家,占65.6%。2018年四川省旅游实际完成投资1396.2亿元,其中民营企业投资占比超过55%,已成为文化旅游投资的重要主体。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实施意见》的出台,将从政策供给层面进一步夯实全省民营文化和旅游企业健康发展的基础,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健康发展;有利于完善文化和旅游市场体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利于加快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培育文化旅游经济新的增长点。(中国日报四川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