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非洲猪瘟  四川15部门联合发布“猪九条”

应对非洲猪瘟  四川15部门联合发布“猪九条”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19-08-27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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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经信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四川省住建厅、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四川省林草局和成都海关、人行成都分行、银保监委四川监管局等15个部门日前联合印发了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九条措施。

据四川省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省委农办主任、农业农村厅厅长杨秀彬介绍,去年8月3日,辽宁沈阳发生我国首起非洲猪瘟疫情以来,一年多时间就席卷了全国31个省(市、区)。

他说,四川自去年11月15日高县发生首起疫情后,在合江县、新津县、巴州区、盐亭县、若尔盖县、夹江县等地共发生了7起疫情。面对突如其来的非洲猪瘟疫情,四川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目前,四川已召开14次全省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7次省指挥部全体成员会议,各市县也通过专题会议部署、组织开展督导等多种方式,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严防死守非洲猪瘟疫情的扩散蔓延。

7月底,四川省政府安排农业农村厅,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牵头制定促进四川生猪产业稳产保供的政策措施。

杨秀彬说:“我们会同14个成员单位,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政策、广泛调研我省实际情况、积极借鉴外省好做法的基础上,经多次征求省直部门意见、市县、企业、专家的意见和反复修改,形成了今天和大家见面的九条措施,我们俗称四川的‘猪九条’”。

他表示,九条措施的政策性和操作性都很强,主要精神可以用“12345”这一组数据来概括。

  • 突出一个“稳”字,发展生猪生产,保证市场供应。
  • 突出两个重点,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生产保供。
  • 突出“用地、资金、人才”三大要素保障,为恢复生猪生产提供政策支持。
  • 突出四项重点工作,推动生猪产业转型升级。
  • 突出打击五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秩序。

一是严厉打击收购、贩运、销售、故意丢弃病死猪的违法违规行为,尤其要加大对“炒猪”“洗猪”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实行顶格处罚。

二是对私屠滥宰、注水注药、屠宰贩卖病死猪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对开具虚假检疫证明、不检疫就出证、违规出证以及违规使用、倒卖产地检疫证明等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是对环保不达标、不符合动物防疫等条件的,或因检测不到位、造假等原因导致非洲猪瘟疫情扩散的,依法吊销生猪定点屠宰证。

五是强化打击走私生猪产品国际合作,全面落实反走私综合治理各项措施。

杨秀彬说:“猪肉看上去只是特定的农产品,但是在民众的消费中影响较大,反映的既是经济问题,也是社会问题,更是民生问题。四川是全国最大的生猪养殖大省,也是猪肉消费大省。四川出台这一文件,旨在采取一系列措施,提振社会信心、企业信心,让广大民众安心。”

非洲猪瘟疫情发生以来,四川省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及办公室已先后印发了《关于完善非洲猪瘟防控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等109个文件,研究制定了《川猪产业振兴工作推进方案》,完善生猪保险保费补贴等系列措施。与“猪九条”一同还印发了《四川省生猪生产基本保障任务》。

目前,四川省生猪生产确定了全年4008万头的基本保障任务,除阿坝、甘孜外,全省其他19个市州有17个市州基本保障任务都在100万头以上,其中,南充、达州年出栏300万头以上,成都市年出栏基本保障任务为556万头。(中国日报四川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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