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出台《民宿业健康发展指导意见》

为培育经济新业态、发展新动能,方便人民群众生活,促进民宿业健康发展,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促进民宿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成都市出台《民宿业健康发展指导意见》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9-03-28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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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培育经济新业态、发展新动能,方便人民群众生活,促进民宿业健康发展,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促进民宿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据了解,《指导意见》坚持“鼓励创新,审慎包容”、“因地制宜,特色导向”、“开放合作,成果共享”的原则,将通过三年时间,打造一批适应市场需求的差异化、个性化民宿体验产品,培育一批特色鲜明、拥有较强市场影响力的本土民宿品牌,促进乡村振兴、创业就业和富民增收,使其成为城乡经济发展的新亮点和增长点,形成具有鲜明地域特色、服务温馨优质和领先全国的民宿业。

《指导意见》明确,将加快研究制定民宿建设管理服务规范(标准),开展好质量评定工作。民宿选址不得违反土地利用、环境保护、建筑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等规定。

乡村民宿和城市民宿的发展路径不同,成都也将实行分类指导。记者了解到,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成都将积极引导乡村民宿结合资源禀赋和产业特色,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逐步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特色鲜明的乡村民宿发展格局,为市民和游客提供回归自然、愉悦身心、望得见田园绿野、看得见山水美景的品质体验。

城市民宿业则将规范有序发展,探索发展以内涵提升、空间活化、多元休闲、体验天府人文景观和生活美学为主的城市民宿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共享经济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成都将着力塑造民宿品牌。对新评为国家金宿级、银宿级的民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对新评为成都精品民宿、标准民宿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

为落实民宿规范管理责任,成都各区(市)县政府将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快建设民宿监管平台,促进民宿依法合规有序经营。其中,街道(乡镇)将加强属地管理,具体负责本辖区民宿开办登记服务。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可酌情设立服务窗口,及时受理并调解本辖区城市民宿矛盾纠纷,涉及的相关部门应参与协同处理。居民(村民)委员会在街道(乡镇)的指导下,对民宿开办、经营、退出等社区公共事务开展自治管理。

在强化民宿行业自律方面,《指导意见》提出,民宿企业(共享住宿平台)应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建立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或在线投诉解决机制和突发性危机处理机制;鼓励民宿企业(共享住宿平台)利用大数据监测、用户双向评价、接入第三方认证或第三方信用评级等手段和机制,健全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强化对房东身份和房源、房客信息审核、信用管理,建立针对房东、房客不良信息及违规行为的管理制度,定期公示违法违规的房东、房客、房源的黑名单。(中国日报四川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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