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江“十年禁渔”全面启动,今年已破获非法捕捞案件204件

四川长江“十年禁渔”全面启动,今年已破获非法捕捞案件204件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1-04-01 08:41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据四川省水产局党委书记、局长何强介绍,实施长江“十年禁渔”,是“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的历史性、标志性工程,对于保护生物多样性、修复水域生态功能、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今年1月1日起,四川省长江“十年禁渔”已全面启动。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指导下,省禁捕退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大力推进长江禁捕退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何强说,今年以来,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约11.5万人(次),破获非法捕捞案件204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28人,移送起诉36人,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7艘,打掉团伙6个,其中泸州市公安局正在侦办的“谯某某、骆某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被公安部列为部督案件;检查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小作坊)3838家(次)、农贸(批发)市场2万个(次)、商超3.4万个(次)、餐饮单位10.5万个(次),监测电商平台(网站)2.1万个(次)、广告95.7万条(次);开展媒体宣传981次,印发宣传资料7.1万份。全省16480名退捕渔民中,需转产就业的13100人全部转产就业,其中渔业产业安置158人、务农4088人、企业吸纳2314人,自主创业1118人、灵活就业3951人、公益性岗位安置642人,其他形式就业829人;应参保16331人全部参保,其中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5428人、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0903人。全省累计落实财政资金19.5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1.75亿元、省级资金2.72亿元,实际支出15亿元。

何强说,四川2月20日召开省禁捕退捕领导小组2021年第一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长江禁捕退捕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和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全面启动活动精神,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对下一步工作重点作了明确部署。农业农村厅等9部门(单位)印发《关于健全四川省长江流域禁捕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统筹各部门(单位)共同管理、联合执法、联防联控,建立健全水上打、陆上管、市场查的全链条监管网络;巩固退捕渔民生计保障,清理规范乡镇自用船舶,打击整治“三无”船舶,切实维护和巩固提升禁捕效果。印发《四川省2021年长江禁捕工作意见》,对今年禁捕重点工作进行了详尽部署。印发《长江流域非法捕捞重点地区省级挂牌整治实施办法》,对非法捕捞多发、高发等区域将挂牌整治重点打击。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渔业船舶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我省养殖渔船登记和检验管理工作,确保精准监管严防非法捕捞行为发生。转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农业农村部《依法惩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的意见》,要求各市、县有关部门按照《意见》安排,用足用好法律规定,依法严惩非法捕捞等危害水生生物资源的各类违法犯罪。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禁捕退捕渔民转产就业重点帮扶工作的通知》,督导各地从稳定就业增收、加强技能培训、做好跟踪服务等方面着手,进一步做好退捕渔民就业帮扶。

何强说,四川大力开展禁捕执法监管。印发《四川省“中国渔政亮剑2021”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关于开展2021年四川省“护渔百日联合执法行动”的通知》《“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方案》等方案,组织全省力量积极开展禁捕执法。建立农业农村、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网信部门和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组成的禁捕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将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相关执法工作。指导各地按照《四川省关于加强长江流域渔政执法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四川省组建长江流域渔政协助巡护队伍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努力提升执法能力和装备水平,加快组建渔政协助巡护队伍,满足长江“十年禁渔”新要求。

《长江保护法》作为我国首部有关流域保护的专门法律,已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依法强化长江生态系统修复和环境治理、切实保障长江流域生态安全,提供了法治遵循。

何强说,为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印发《〈长江保护法〉贯彻落实工作方案》,围绕长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巩固长江禁捕退捕成效、加快农业绿色发展、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等重点任务,强调抓好细化落实,压紧压实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打好学习贯彻主动仗,推动《长江保护法》落地落实。

何强说,3月3-11日,部际长江禁捕退捕工作专班派出联合核验组和第三方评估单位来川开展长江禁捕退捕核验工作。联合核验组和第三方评估单位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查阅资料、明察暗访等方式,对简阳市、泸州市江阳区、乐山市市中区、南充市高坪区和资阳市雁江区2020年长江禁捕退捕工作进行了实地核验。有关地方和部门积极配合开展核验工作,并于3月11日顺利完成对5个县(市、区)长江禁捕退捕核验工作。

据何强介绍,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四川将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禁捕执法监管,着力推进实施“亮江亮河工程”,深入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强化行刑衔接;巩固退捕渔民生计保障,排查化解风险隐患,持续抓好政策宣传引导,做好《长江保护法》《渔业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确保长江“十年禁渔”起好步、管得住。

何强说,3月2日,四川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省人民检察院、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省市场监管局共同印发了《关于健全四川省长江流域禁捕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四川是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省域内长江干流及其重要支流长4929.6公里,在长江流域生态安全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当前,四川省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已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一江五河” (长江干流,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大渡河)等重点水域于2021年1月1日0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为进一步打好长江流域禁捕持久战,压紧压实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巩固退捕渔民就业帮扶和安置保障成果,建立健全水上打、陆上管、市场查的执法监管网络,决定起草《意见》。

(二)主要内容

《意见》共有14项任务,主要体现在5个方面: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主要领导抓长江禁捕的工作机制。强化支撑保障,将长江流域禁捕执法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强督导考核,将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河(湖)长制等相关考核体系和督查激励措施。

二是巩固退捕渔民生计保障:引导企业、扶贫车间和就业基地等定向安置退捕渔民,开发设置公益性岗位,支持组建或加入相关专业合作社,帮助退捕渔民稳定就业。落实退捕渔民养老保险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困难退捕渔民纳入兜底帮扶和社会救助体系。

三是加强执法监管:建立执法管理网格,划定管理区域、管理单位和责任主体。持续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和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加强执法监管协同配合,成立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组成的执法联席会议机制。落实乡镇船舶属地管理职责,加大对“三无”船舶的整治力度。加强渔政执法队伍建设,达到“六有”标准。

四是强化水生生物保护:加强涉保护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落实水生生物补救措施,加大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力度,开展禁捕效果评估。鼓励社会力量成立保护联盟,规范休闲垂钓和专项(特许)捕捞管理。

五是做好政策宣传:加大长江禁捕政策宣传力度,健全风险隐患排查防范化解机制。

(中国日报四川记者站)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